南国都市报5月10日讯(记者 王子遥)为深入推进海南省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省发改委在开展调研、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海南省电力用户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根据电力用户履约信息,海南电网公司将按照规定的程序、指标和方法,对电力用户进行信用评价,确定信用等级。海南省营商环境厅负责将海南电网公司报送的电力用户信用信息归集至海南自贸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在信用等级分类与评定方面,《征求意见稿》将电力用户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次,其中A类信用等级为“信用很好电力用户”、B类信用等级为“信用一般电力用户”(默认评价)、C类信用等级为“信用较差电力用户”、D类信用等级为“信用很差电力用户”。
在信用信息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海南电网公司应加快推动电力信用数字化转型工作,建立以电力用户信用等级与评价管理为核心的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对信用等级评价较差的电力用户,将实施提醒和告知,如对D类信用很差电力用户将通过发送书面告知函进行提醒和警示。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社会信用监管措施,将电力用户信用等级情况通过海南自贸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金融机构融资服务提供信用参考。
征求意见时间为5月10日至6月8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邮箱与电话提出意见,邮箱:yxj_fgw@hainan.gov.cn;电话:65323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