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5月23日讯(记者 林师堂 通讯员 杨明嘉)为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进一步做好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禁毒氛围,5月21日,陵水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毒品犯罪案件,并邀请陵水民族中学40余名学生代表参与旁听。
2023年4月6日22时许,梁某某欲向被告人陈某某购买海洛因,后陈某某联系其上家林某某,向其支付1000元购买了0.5克海洛因,林某某将1包毒品交给陈某某后,陈某某又将该包毒品以1100元的价格贩卖给梁某某。2023年7月16日、7月18日,林某某和陈某某故伎重演。8月13日,陈某某向林某某购买1包毒品用于自己吸食。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贩卖毒品给他人3次,情节严重;被告人林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贩卖毒品给他人4次,情节严重。
21日,陵水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