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7月10日讯(记者 蒙健)7月10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获悉,海口秀英亮晶电动车行因销售非法加装电动车被依法予以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执法人员在对海口秀英亮晶电动车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行有20辆电动自行车进行坐垫加长以及车尾支架加装。
经查明,该车行于2023年11月10日购进20辆电动自行车。为方便销售,该车行擅自对上述车辆进行坐垫加长及车尾支架加装,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因车辆均未销售出去,无违法所得。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认定,该车行对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坐垫加长及车尾支架加装,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属违法行为,依法责令该车行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