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8月1日讯(记者谭琦 实习生徐梦嘉 通讯员尹建军 赵立喜) 日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用海用岛要素保障的通知》,从简化用海用岛审批手续、加快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支持重点产业发展、集约节约利用资源等角度提出了十条具体举措,助力“向海图强”。
十条举措包括简化用海用岛审批手续、优化海底电缆管道审批管理、规范养殖用海管理、支持海上风电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集约节约利用自然岸线资源、鼓励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实施公共交通用海备案管理、调整海域使用金减免手续、加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及做好靠前服务和用海监管。
其中,海南鼓励海上风电与深远海养殖、海洋牧场、休闲渔业、海洋旅游等融合发展;鼓励单位和个人主动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和岸线整治修复活动,生态恢复岸线按规定程序认定备案后进入“土地超市”,由项目用海企业根据需要选购。进一步优化用海用岛审批流程,将用海用岛审查与公示、征求意见等环节并联办理,提高用海用岛审批效率。此外,海南将盘活“未批已填”围填海形成的土地资源,自然资源部批复备案“未批已填”历史遗留围填海区域内,在落实“查处到位、问责到位、整改到位”要求基础上,规划用地为公园绿地、公共道路、防护绿地或水域的区域可进行用海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