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4月29日讯(记者 鲁启兰)近日昌江发布《2025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若干措施》明确对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分档奖励,最高奖励达4000元。该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据悉,今年在昌江汽车经销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所有人,将按购车发票金额分为三档享受奖励:10万元以下,每辆奖励2000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每辆奖励3000元;20万元及以上,每辆奖励4000元。若车辆为昌江初次上牌,或通过置换(报废)旧车购新,每项可额外获得1000元奖励。以上奖励总量限150辆,以“海易兑”平台申报顺序为准,先到先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