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8月12日讯(记者 杜倬荷 实习生 王茜茜 秦卓妍)日前,海南师范大学发布招聘公告,面向全球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150人。本次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根据公告,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6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含出站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2周岁(1982年8月9日以后出生);符合《海南省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2)》D类人才认定标准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8月9日以后出生);符合C类人才认定标准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8月9日以后出生);符合B类人才认定标准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即1969年8月9日以后出生)。如海南省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有更新,以最新分类标准为准。
外籍人才依据本方案应聘的,还应具备《海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外国人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件要求。具体可联系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科0898-65889721/65888166咨询。
海南省人才优惠政策如下:
1.报到后,经海南省认定为自贸港C类及以上人才类型,符合海南省相关规定的可分别申请不超过150/180/200㎡的人才公寓一套,全职工作满5年由政府无偿赠与80%产权,满8年赠与100%产权;经认定为D类或者E类人才类型的,可分别申请5000元/月、3000元/月的租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2.海南省为全职在琼工作的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购买高层次人才商业健康团体保险,提供相关保险保障;
3.符合海南省相关规定的人才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
4.海南省各类人才优惠政策以人才引进时最新政策文件要求为准。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进行。时间与地点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核主要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职责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具体岗位,考核将采取试讲、答辩、面谈或学术能力评议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学科研(管理)能力、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能力。
已通过学校会议研究同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引进资格6个月内有效,时间从学校会议决议之日起计算。拟聘人员不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首轮聘用合同期限为6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人才引进工作联系人:罗老师、于老师0898-65889721/65888166;
人才入职报到联系人:钟老师0898-65881451;
电子邮箱:hsdwrcb@163.com ;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