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9月23日讯(记者 王康景)为了进一步方便“桦加沙”台风期间居民小区等社会单位绿化垃圾的清运,规范收运行为,9月23日,海口市城市管理局发布通知,4个区共设置8个绿化垃圾临时堆放点,供社会单位集中临时投放绿化垃圾。
通知明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绿化垃圾。单位和有物业的居民小区产生的绿化垃圾应清运至各区设置的绿化垃圾临时堆放点;没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及个人庭院产生的绿化垃圾收集后,可与属地镇(街)、村(居)委会联系,运送至各区设置的绿化垃圾临时堆放点,不得随意堆放或丢弃。
绿化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居民小区等社会单位及其“门前三包”范围产生的绿化垃圾应采取单独收集、定点存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不应混入砖土、石块、铁丝、铁钉、花盆、塑料制品等非植物固体废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