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2月26日讯(记者 赵航 文/图)2026马年春节期间,家家户户张灯结彩,位于海口龙华区金牛路的吉宝佳园小区内,一座占地约400平方米的游泳池池底积灰,护栏紧闭,在喜庆氛围中格外扎眼。对于小区泳池附近470余户居民来说,这个当初购房时被开发商作为“卖点”的配套设施,如今却成了一个尴尬的存在——既不能使用,也无法拆除。
“当初买房时,销售人员明确告诉我们小区配有游泳池,房价也因此比周边小区高出一截。”小区业主李先生指着荒废的泳池无奈地说,“现在成了摆设,花的钱等于打了水漂,而且荒废也不美观,走过路过都闹心。”
该小区物业负责人陈主任向记者介绍了事情的原委。2024年,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检查时发现,该泳池未取得“高危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而要办理这一证件,需要住建部门对泳池竣工图进行认定。问题恰恰出在这里——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开发商在当初报建时,该小区不存在游泳池,该泳池没有报建,也没有验收,属于违规建筑。
“这就形成了一个死循环。”陈主任解释说,“泳池疑似是违规建筑,办不了相关经营许可证;但从不动产角度看,泳池已经是业主支付了对价的共同资产,也不能擅自拆除。就这样凭空荒废了将近两年。”
记者走访多个职能部门后发现,该区域的认定在不同部门存在出入。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确认,该区域在2009年备案的鸟瞰图可见游泳池结构。海口市城市管理局(原海口市园林局)则在调阅档案时发现,2006年该小区的绿化报建材料和2008年的绿化验收材料中,均已包含泳池。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阅的小区建筑主体竣工验收材料中,则不包含泳池,几份文件的信息存在出入。
据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小区申报建设与竣工验收材料,均不包括游泳池,推测泳池是在小区建筑主体竣工验收后,额外违规建设的。而为何小区主体竣工验收材料、备案鸟瞰图、绿化验收材料中小区信息不同,则可能是开发商向不同部门提交验收材料的时间差导致。
目前,涉事泳池的合规性仍有待各部门进一步核查。
对于涉事泳池的未来,城市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提出建议,无论小区业主认为泳池应恢复运营,或主张改建为绿化带,均应通过业主大会投票表决,再依据相关流程办理实施。
目前,相关认定材料副本已转交吉宝佳园小区物业公司与业委会。陈主任告诉记者,物业计划近期征求业主意见,并依据这些材料申请有关部门对泳池进行核查认定。“希望能尽快解决这个困扰业主多年的问题,让业主们真正享受到应有的配套设施。”
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