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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国有林地“三权”有了“身份证”

  南国都市报5月24日讯(记者 余育桑 通讯员 范群)近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向林农、林企分别颁发全省首批国有林地的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林下空间经营权证书,使国有林地“三权”各自有了“身份证”。此举标志着琼中在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林下经济发展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也为全县乃至全省的林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我这一块橡胶地是31亩,现在终于盼来了证,这是我多年的心愿。”琼中松涛林场三队的职工王明苏在橡胶地里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证书后,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王明苏向松涛林场承包国有林地种植橡胶多年,一直处于“无证”生产经营,产业发展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在此次证书颁发中,他成为全省首批国有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持证者之一。

  向王明苏租赁橡胶林发展林下经济的琼中鑫食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也像王明苏一样地高兴,该公司在向王明苏租赁林下空间发展林下经济时,也领取到了全省首批国有林地林下空间经营权不动产权证。

  “该证书将资源有效转化为企业资产,对我们是重大利好。这极大增强了我们发展产业的信心,也为后续融资等经营活动提供了更坚实的保障。”琼中鑫食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吴葵柳说,拿到证之后,将利用好林下空间经营权,发展好林下经济虎乳灵芝,同时也带动更多老百姓就业。

  据统计,首批国有林地林权类不动产权登记颁证涉及面积共73.63亩,将全部用于发展林下种植虎乳灵芝产业,实现“一块林地、两份收入”。

  琼中的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并非偶然。长期以来,由于林木权属界定和林下空间权属界定模糊,经营主体权益缺乏法律保障,社会资本投入和产业规模发展面临瓶颈。为此,琼中创新性地将国有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登记发证,并将林下空间经营权从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中分离出来,进行独立确权登记,明确其用于发展林下经济,让经营主体吃下了“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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