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7月28日讯(记者 蒙健)近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旨在推进临床急需进口药械审批服务,切实保障患者用药用械安全。
通知明确,将进一步规范申报流程、提升审评审批效率。各医疗机构需严格按照乐城先行区相关管理规定及申报指南,规范提交临床急需进口药械申请资料。为杜绝审批拖延、重复补正等问题,海南推行申请资料“一次性补正”机制。要求医疗机构对照审评补正意见,及时完善申报资料,主动对接审评部门解决申报难点问题,避免反复补正、重复审核。同时积极配合审批工作,协调专题评审会议排期,力争实现药械“早上会、早审批、早落地”。
通知着重强调,药械使用单位是临床急需进口药械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覆盖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监测、随访的全流程管理制度。医疗机构需如实登记药械入库、出库、库存及使用台账,妥善处置临期、过期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药械;与供货企业签订质量协议,严格按照获批的适应症、适用范围及产品说明书规范使用药械。
相关管理要求明确,必须严格执行药械外包装破坏、定期打卡、随访上报等管控流程,严禁患者套购、出售、转赠临床急需进口药械,杜绝药械违规流转、倒卖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