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5月14日讯(记者 蒙健)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省食安办、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以生猪、肉牛、肉羊、肉鸡及其肉类产品为重点,深挖肉类产品违法犯罪源头线索,对畜禽养殖、调运、屠宰、无害化处理、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开展全链条整治,整治时间截至11月。
据介绍,整治重点集中在肉类产品养殖和调运环节、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环节、食品生产经营环节。
肉类产品养殖和调运环节中包括:养殖场(户)是否存在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是否按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是否存在销售、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环节包括:屠宰厂(场)是否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代宰企业是否“只收费不检验”;是否出厂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动物产品;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是否收购、经营病死畜禽;是否存在注水、注药或注入其他物质;是否存在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
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包括:肉类产品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按规定查验国产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是否按规定查验进口肉类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是否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是否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