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6月11日讯(记者 蒙健)6月11日,记者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获悉,因销售的烟花爆竹经抽检不合格,海口宏利达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被依法予以处罚款9850元。
据介绍,2024年2月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三江农产农业七队岐山头村坡地抽检吉祥条炮(爆竹)。经执法人员调查,这些爆竹是去年12月份海口宏利达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从万载县某制造有限公司进货回来的产品。其中叁仟福(吉祥条炮)一共十九箱,货值3743元;贰仟福(吉祥条炮)一共六箱,货值1182元。总货值4925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认定,海口宏利达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涉嫌违反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此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9850元,没收25箱吉祥条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