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6月26日讯(记者 黄婷)近日,海南省教育厅印发通知,下达海南省2024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根据《通知》,核定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83372人;核定中职学校招生指导性计划数58338人。
今年海南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较去年增加7024个,其中“省一级学校”“一市县两校一园”引进工程学校等优质高中增加招生计划数近3000个。我省继续落实“省一级学校”和其他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政策,促进区域内初中学校均衡发展。
部分学校实行单列计划录取
2024年起,省属中学、各市县所属省一级学校和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学校对不满足学籍和就读年限要求的考生实行单列计划录取。
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和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的“少数民族特招班”计划单列,其中海南中学50名,海南省国兴中学200名,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50名,列入提前批次招生。招录对象为世居在我省的黎族、苗族、回族等少数民族初中应届毕业生,按少数民族聚居市县占招生总数的80%,其他市县占招生总数的20%的比例安排指标。
同时,普通高中学校经批准设立开办的中外合作办学实验班列入中招提前批次招生。
违规录取者不予办理学籍
普通高中学校在当年秋季高一开学后不得再录取新生。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建立完毕后,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在10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新生学籍“人籍一致”核查,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对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我省普通高中学籍。
落实“十个严禁”
1.严禁提前结束初中课程,严禁提前分流学生;严禁任何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放弃中考、报考中职的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在学生初中学业结束前提前招录学生,严禁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与考生签订提前录取协议;2.严禁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降低分数线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3.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4.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等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5.严禁招收未参加当年我省中考的学生;6.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7.严禁普通高中学校的国际班学生转到普通班就读;8.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9.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10.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