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7月3日讯(记者 林文泉)日前,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该厅联合省公证协会印发《海南省新增“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及其证明材料清单》,进一步深化公证减证便民工作,根据我省实际,将原81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及其证明材料清单扩大至87项。
新增“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商标转让声明公证,一般性事务委托公证(不涉及财产处分),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公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公证,译本与中文原本相符公证。
对于清单内的公证事项,公证申请人可事前通过海南省司法厅网站等途径公布的公证机构咨询电话进行业务咨询,预约办证时间,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受理条件的,“最多跑一次”即可完成相关手续。
87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
1.出生公证;2.曾用名公证;3.国籍公证;4.学历公证;5.学位公证;6.职务(职称)公证;7.职业资格公证;8.出生医学证明公证;9.身份证公证;10.护照公证;11.户口簿公证;12.因迁移户籍注销公证;13.生存公证;14.死亡公证;15.住所地公证;16.居住地公证;17.无(有)犯罪记录公证;18.在读(学)证明公证;19.毕业证书公证;20.学位证书公证;21.成绩单公证;22.会考证公证;23.职业资格证书公证;24.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公证;25.机动车驾驶证公证;26.体检表(健康证)公证;27.接种证明公证;28.病历(案)公证;29、诊断证明书公证;30、死亡医学(推断)证明书公证;31.(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公证;32.结婚证公证;33.离婚证公证;34.收养登记证公证;35.民事判决书公证;36.民事调解书公证;37.判决生效证明公证;38.在职证明公证;39.收入证明公证;40.税收完税凭证公证;41.不动产权证书公证;42.机动车登记证书公证;43.存款证明公证;44.退休证公证;45.退休金发放清单公证;46.法人资格公证;47.非法人组织资格公证;48.营业执照公证;49.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证;50.税务登记证公证;51.公司章程公证;52.许可证公证;53.审计报告公证;54.验资报告公证;55.专利证书公证;56.商标注册证书公证;57.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公证;58.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委托书公证(仅限于出国留学、旅游等用途);59.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单方声明书公证(仅限于出国留学、旅游等用途);60.出国留学协议公证;61.指纹公证;62.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公证(由官方文件或新闻媒体认定的事实);63.监护证明公证;64.派遣函公证;65.亲子鉴定书公证;66.寄养担保书公证;67.录取(录用)通知书公证;68.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公证;69.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公证;70.因死亡户籍注销公证;71.未做过户籍登记公证;72.火化证公证;73.退伍证公证;74.仲裁裁决书公证;75.法人资质证书公证;7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公证;77.著作权登记证书公证;78.签名(印鉴)样式公证;79.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80.遗嘱撤回声明公证;81.保全邮寄送达公证;82.商标转让声明公证;83.一般性事务委托公证(不涉及财产处分);84.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85.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公证;86.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公证;87.译本与中文原本相符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