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7月3日讯(记者 蒙健)7月3日记者获悉,2022年10月至2023年6月,海口秀英鲜和乐海鲜摊所销售的虾蛄(濑尿虾)、龙胆石斑均被检出重金属残留超标、违禁用药,且龙胆石斑无法溯源。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经过深入调查后,依法对该海鲜摊作出了处罚5万元的决定。
2022年10月9日,受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州广电计量检测公司抽样人员对海口秀英鲜和乐海鲜摊销售的虾蛄进行抽样并送检。检验结论显示,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虾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虾在生长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执法人员责令该海鲜摊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虾蛄,开展排查整改并召回不合格虾蛄。
海口秀英鲜和乐海鲜摊称该批次虾蛄系其于2022年10月10日从美兰区东门市场购进,共进货15斤,以90元/斤的价格销售完毕。但其未能提供该批次虾蛄的供货商资质和合格证明文件及相关购进凭证。
2023年6月28日,抽样人员又对该海鲜摊销售的龙胆石斑进行抽样并送检。检验报告显示: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记者了解到,呋喃西林代谢物在水产品中不得检出。水产品中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或运输中违规使用抗菌药。
2023年7月31日,执法人员对该海鲜摊负责人黄某洁送达了《检验报告》,其现场无法提供上述不合格批次龙胆石斑的供货商资质、合格证明文件及相关购进凭证,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该批次龙胆石斑并召回。
海口秀英鲜和乐海鲜摊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虾蛄、龙胆石斑,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