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8月27日讯(记者 张野)8月24日至26日,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异地用警“5号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万宁两名男子双双被查。
8月25日凌晨5时至早上7时,万宁公安交警在万城镇发现驾驶琼C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的黄某仁有酒气。经检测,驾驶人黄某仁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5mg/100ml(以血检结果为准),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8月25日凌晨5时至7时,一辆驾驶琼A号牌小型轿车的欧某文身上有酒气,执勤交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人欧某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7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进一步核实发现,该车辆为营运车辆。万宁公安交警依法对欧某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