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9月23日讯(记者 林文泉 实习生 黄叶)“小哥哥,今晚微信摇一摇找个地方快活一下。”没想到“快活”竟变成了“仙人跳”,受害者钱财被抢一空。近日,文昌法院审结一宗利用“仙人跳”实施抢劫案。
8人设圈套实施抢劫
2023年2月,王某(已判刑)为搞点“快钱”,遂萌生出“仙人跳”的敛财想法。于是,在王某的纠集下,被告人符某、黄某与李某、韩某、刘某、陈某和潘某(均另案处理)等8人一拍即合,采用升级版“仙人跳”的方式抢劫他人财物。
8人成立团伙后,由王某传授“仙人跳”具体的操作方法,安排人员分工,以及管理和分配违法所得。为了提高“坑人”的成功率,小组全员通过微信“摇一摇”或者其他交友App,散布有偿提供性行为信息,并与被害人聊天取得信任。在聊到了“潜在客户”且时机成熟后,便与被害人约定好时间、地点和价格等信息,由韩某、陈某等人假扮失足女前往酒店房间,采取以先付钱后服务的方式谋取被害人财物。
在收到被害人转账后,陈某等人就以需要洗澡等各种借口支开被害人,趁其不备之际离开酒店客房。若出现不能离开酒店客房的情况,假扮失足女的陈某等人则向王某等几名男性发送需要接应的信息,再由王某、符某、黄某等人携带刀、棍子等工具去客房内接应,通过使用暴力、凶器威胁等方式,迫使被害人不敢反抗,在抢劫到被害人财物后,由专人负责开车逃离现场。期间,还对一名被害人造成轻微伤。
连续作案11次被抓判刑
如此,8人按照既定的分工以及流程连续作案多达11次。其中,被告人符某参与抢劫的财物价值共计9600元,被告人黄某参与抢劫的财物价值共计3500元。2023年2月21日和4月20日,公安民警分别将符某、黄某抓获归案后,符某、黄某及其家属对被害人进行赔礼道歉并取得谅解。
“我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了,希望法官能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两名被告人在法庭上面对法官时忏悔道。文昌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符某、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仙人跳”的方式多次抢劫他人财物,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抢劫罪。综合考虑符某、黄某具有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最终以被告人符某、黄某犯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4000元。宣判后,黄某、符某表示认罪服判。
法院提醒
识别套路,远离陷阱
文昌法院表示,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以及工作压力的增大,许多年轻小伙子经不住诱惑,为了满足心理需求铤而走险选择违法方式来释放压力。尤其是在当前“扫黄打非”行动的开展下,一旦被查处不仅会影响自身声誉,还会给犯罪分子提供“挖坑”的机会。当遇到“仙人跳”时,自身的财物以及人身安全健康都可能受到威胁。
本案中,符某、黄某等人的行为正是利用“仙人跳”的方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威胁,致使被害人不敢反抗从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虽然符某、黄某都受到应有惩罚,但是即便被害人事后报案,也难逃被行政处罚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