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0月23日讯(记者 林文泉 实习生 黄叶)近日,来自四川的高某某妻子赶到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将一面印有“一身正气为百姓 心存正义好法官”的锦旗送给承办法官团队,并激动地握住承办法官的手连连表示感谢,感谢承办法官的公正判决,让她们这个曾因丈夫务工致一级伤残而遭遇“灭顶之灾”的家庭看到了希望。
高某某在一家公司经营的养鸡场务工,一天早上,高某某在检查鸡舍时,从1米左右的高台摔下致头部受伤,当场昏迷,入院诊断为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该公司在垫付部分医疗费后,与家属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家属遂代表高某某诉至海口龙华区法院。
2023年5月,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高某某一级残疾,需要完全护理依赖。在赔偿责任的分配上,承办法官充分考量了高某某穿着拖鞋进行高台作业自身存在过错,以及被告关于承担85%赔偿责任的抗辩意见,判定由被告对原告高某某的各项损失承担85%的责任,高某某自担15%的责任。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赔付高某某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和完全依赖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47万余元。该案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