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至5月2日,“问政海南”共收到网友留言45条,在这周留言中,网友留言关注较多的问题有物业管理、气象灾害、市政设施、不动产登记、合同欺诈、收费监管等。
问:本人是海南万宁大茂镇群乐村委会大茂村村民,所建宅基地房屋于2024年竣工并入住。2023年,位于本人住宅东南侧约15米处,一木材加工厂未经合法审批擅自建成并投入运营。该加工厂存在以下突出问题:24小时连续作业产生的高强度噪音,持续排放刺激性废气(含甲醛、粉尘等污染物)严重干扰正常生活秩序。
答:根据生态环境职责,工作人员2025年4月22日、25日牵头组织大茂镇政府、市木材协会到现场开展核查。经核实,该木材厂十多天前重新改造了烟囱,对烟囱安装了水雾除尘设施,闲置的烟囱已全部拆除。
该企业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及排污许可证(由于历史原因,万宁市未规划产业园区,木材厂几乎均未办理),需补办相关手续,并要求在国家规定工作时间作业,减少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如对该工单还有疑问,可再次来电咨询。市生态环境局电话:62238001。
(12345万宁分平台)
问:海口八灶棚改片区回迁已满五年,土地证被开发商抵押,何时才能下产权证呢?
答:经咨询建设单位,目前01地块已办理大证,后续将按程序办理产权转移到业主名下工作。届时将会进行通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12345海口分平台)
问:海口昌茂水木清华小区总共6栋楼,12个单元,24部电梯一大半“带病上岗”。急停、坠降、剧烈晃动抖动现象比比皆是,主要原因是早期安装不严谨,轨道不直,导致电梯晃动大零部件磨损严重。加上后期维护不利,零件只修不换。
答:经反映的问题,工作人员到达该小区进行核查,该小区电梯有检测合格证,在有效期内。针对小区电梯问题多次约谈物业方,要求将该小区情况做好说明及采取方案,确保落实小区每部电梯正常运行,要求物业维保人员及时落实业主市民反映的问题,做好维保问题公示及处理过程及方案。后续将要求物业方及维保人员持续加强跟进电梯的维修保养及反馈进度,关注每部电梯实时情况。
(12345海口分平台)
问:海口琼山区宜家广场首座原有三台电梯,目前只有一台多次维修的电梯运营,其他两台一台彻底报废,一台送检7个工作日才能出结果,后续维修也不明确。海口市维修基金人员口述因为部分业主不同意出维修基金但是无任何实质性证据,目前推诿找其他部门应该先行出具报告,物业又说材料已经给到了维修基金部门但是不同意启动。该楼每层8户预估总计超过1000多人共用一台多次维修的电梯。请有关领导尽快帮我们解决相关问题,让有关部门积极行动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答:经了解,已反馈物业进行维修处理。
(12345海口分平台)
问:在大英山CBD核心区B12-05-4和B12-05-5地块周边,是海口美兰区龙歧片区棚改后未开发的零星储备用地和龙歧口袋公园等地。储备地现已闲置长达三年多未开发和治理,园内渣土和各类垃圾杂草堆积成山,严重影响了周边环境,同时也导致了已经建成了两年多的龙歧绿地口袋公园与外部衔接不上,公园无法验收移交有关部门管理,提供周边市民活动的唯一的一处公园因进出被封闭阻断而长期闲置,公园内部卫生环境很差。希望领导重视,启动整治改造,优化、美化城市中心的环境。
答:目前还没开发利用,后续根据市工作部署及开发利用计划合理开发利用土地。
(12345海口分平台)
问:位于海口龙华区金宇街道南沙路海口日报社附近路段,该处门口有一排路灯不亮,路灯不亮影响市民出行。夜晚出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请尽快整改修复路灯。
答:接到办件后,海口龙华区市政维修管理中心高度重视,并安排工作人员赶往现场核实,经抢修,该处路灯故障问题已维修完毕。
(海口龙华区市政维修管理中心)
最新回复
海口椰子郎花园物业管理问題
海口琼山区椰博路19号椰子郎花园,物业在业主公共区域长期堆放大量塗料污染环境。请职能部门监督物业处理。
处理结果:已清理干净。
昌茂花园架空层车位改成商铺
龙昆南路昌茂花园架空层车位改成商铺严重影响业主生活,10 栋楼下车位经过改造,已经有两家水吧,一家饭店在经营,店铺在装修的时候,业委会,业主都打电话投诉,店铺违规,占用公共绿地,城管部门到现场确认,没有做出任何改变,后面店铺开业,饭店油烟,水吧噪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每天凌晨一两点,打牌、打麻将的声音大,住在八楼的居民都不胜其扰。
1、擅自改变规划用途 昌茂花园第十栋由海南龙发实业公司(以下简称:龙发公司)于1997年建成,该栋楼的架空层停车库所有权归属于龙发公司,产权性质属于集体所有。为了积极响应当时昌茂花园大部分业主希望增设商业圈,满足解决居民日常物质文化消费需求的问题,龙发公司选择规划昌茂花园第十栋架空层,从架空层建筑构造角度考虑出发,选定车辆无法停入的停车库,作为开发建设4间商铺,并于1997年至1998年期间建成。根据《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于2011年颁布施行,鉴于该4间商铺建设年代久远,且龙发公司从考虑小区居民实际需求利益出发规划建设商铺,故不予认定为违建。
2、占用公共区域 该行为涉嫌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该法规于2018年颁布实施,而商户的行为明显早于该法规颁布时间,建议社区牵头,联合物业、业委会与商户协商解决,比如要求占用商户向业主支付公共区域占用补偿金,或通过减免物业费等形式弥补损失,如协商不成,则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执法。
3、饭店油烟污染、水吧噪音污染 我中队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4月30日,期间4次前往十栋楼下进行明察暗访,涉案饭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在作业期间正常开启,在室外未发现明显气味,涉案水吧在凌晨仍在经营,并产生噪音扰民,建议业主现场取证,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可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罚款。建议由物业、业委会、商户成立小区共治小组,定期协商解决矛盾,对需整改的商户给予适当的过渡期,引导其逐步退出或调整经营模式(如转为无油烟、低噪音业态),并要求水吧、饭店签订《经营承诺书》,夜间22:00后禁止室外客座、关闭排风设备,减少噪音油烟影响。
(12345海口分平台回复)
暂未回复
●海口南海大道宝龙城至七彩澜湾路段夜晚黑没有路灯。没有行人过马路的指示牌。夜晚很多行人,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非常危险。
●琼海嘉积镇万泉绿洲小区外侧之前一直免费停车,2025年5月建立收费停车场并开始收费。小区内停车收费,现在业主只能将车停在小区周边马路上了。请问建停车收费区合理吗?
(本版稿件据新海南客户端《问政海南》栏目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