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天
《指导意见》指出,由于台风形成时间较长,影响较为持久,各地学校(省、厅直属学校实行属地管理)停复课应根据本地气象部门发布及解除的预警信号作出安排。总的原则是“安全第一,生命至上”。
建议停课条件:
●幼儿园:
以台风黄色及以上级别预警信号为停课条件。
●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
以台风橙色及以上级别预警信号为停课条件。
●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培训学段参照幼儿园和中小学停课条件执行。
建议复课条件:
各地学校在当地气象部门解除相应停课级别预警信号后,且在学校水、电、通讯、道路畅通的前提下结合其他安全保障条件科学制订复课方案。
台风黄色预警
6:30前发出预警信号 幼儿园停课
6:30—放学前发出预警信号
·未离家上学的幼儿留在家中。
·上学途中的幼儿,由家长在安全情况下带回。
·已在园的幼儿,由幼儿园与家长协商沟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接回,但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家长接回幼儿。
台风橙色预警
6:30前发出预警信号 幼儿园、其他类型学校停课
6:30—放学前发出预警信号
·未离家上学的留在家。
·上学途中的尽快回家,如遇到危险路况,应就近选择安全场所躲避,待危险排除后再回家。
·已到校的由学校通知家长接回。家长无法及时接回的,由学校负责保护学生的安全。
8:00—12:00发出预警信号(在校时段)
在校的中小学生由学校通知家长接回。家长无法及时接回的,由学校负责保护学生的安全。
12:00—14:30发出预警信号(午休时段)
·未离家上学的留在家。
·上学途中的尽快回家,如遇到危险路况,应就近选择安全场所躲避,待危险排除后再回家。
14:30后发出预警信号(在校时段)
由学校通知家长接回。家长无法及时接回的,由学校负责保护学生的安全。
台风红色预警
任何时间发出预警信号
受影响区域各级各类学校继续停课
学校做好留校学生的各类安全保障。
暴雨天
《指导意见》明确,因本省暴雨具有过程强度强、时效短的明显特点,暴雨预警信号生效期及结束后短期内可能直接致灾或诱发次生灾害,为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各市县要建立暴雨预警信号自动停课机制。关于复课安排,各地各校应根据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复课,各地各校停复课情况应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建立暴雨分级停课机制
预警信号发布后,学校应通过家长群或其他方式将预警信号、学校内部和周边现有地质灾害点及风险隐患点分布情况第一时间告知家长和学生。
学校和家长根据实际情况
灵活安排学生在校、离校和返校
受影响区域学校自动停课
·已到校学生服从学校安排;
·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
·上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选择安全场所躲避。
学校不得因此对学生作迟到或旷课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