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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一村民非法持有枪支
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官把庭审“搬”到村里进行普法

  南国都市报6月23日讯(记者 张宏波 通讯员 邓鹏 白健)近日,乐东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在乐东大安镇大安村委会对被告人韦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某月,被告人韦某某从一名远房亲戚处获取一支经过改造的枪支,后从网上购买两盒射钉弹用来打老鼠、自家养殖的家禽等。经鉴定,从韦某某处扣押的枪型物品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在认真阅卷时发现此类案件在当地具有普遍性,当地老百姓对持枪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很容易触犯法律的高压线。为此法官决定将庭审“搬”到当地村委会,给当地群众带来一场普法教育活动。

  庭审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被告人韦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认罪认罚。本案依法进行当庭宣判,在充分考量全案情节及被告人认罪悔罪的态度的情况下,依法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韦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

  庭审结束后,法官现场在对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犯罪构成、刑事责任以及社会危害进行了讲解,并告诫在场群众不要轻易持有、制造、买卖枪支。如遇到有人持有或者改造射钉枪,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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