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7月1日讯(记者 杜倬荷)6月30日,省考试局发布公告,根据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考生高中阶段填报志愿实行考后知分、知排位、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三次进行。
第一次在7月6日-18日中午12:00填报。在此期间,考生可一次性填报所有批次志愿学校,其中7月16日公布考生成绩和排位。
第二次在第一批次学校统招生录取结束后填报,填报时间为7月27日-28日中午12:00。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修改)本批次指标到校志愿以及第二、三批次学校志愿。不作修改的,原填报志愿继续有效。
第三次在第二批次学校录取结束后填报,填报时间为8月6日-7日中午12:00。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修改)第三批次志愿。不作修改的,原填报志愿继续有效。
考生凭本人的准考证号、密码登录海南省考试局官网(http://ea.hainan.gov.cn)首页“热点应用”的“海南中招管理系统考生登录(九年级)”(https://zz.ehnks.cn/hnzk/)填报志愿信息。如考生忘记密码,可联系就读学校系统管理员或当地市县中招办管理员重置。
中招录取设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共4个批次。
针对学籍与户籍不一致的本省户籍和学籍考生,在7月6日-18日中午12:00第一次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以选择以学籍地身份或户籍地身份填报(二选一),选择其中一个身份后,也可以重新再选择另一个身份填报,前一个身份填报的志愿将自动清空。以学籍地或户籍地的身份一旦选择,在后续7月27日-28日中午12:00和8月6日-7日中午12:00填报(修改)志愿时,均不能再重新选择。
具有海南省学籍的三沙市户籍、港澳台籍考生以及非本省户籍的“三侨生”在填报志愿和录取时可以视学籍地为户籍所在地,按学籍和就读年限情况享受户籍地考生的相应待遇。
户籍、学籍均不在海南省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填报志愿和录取时享受报考地户籍考生(相当于外回考生)的相应待遇。外国籍考生可以填报具有接收资格的学校。具体流程及内容可登录海南省考试局官网或“海南考试”微信公众号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