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8月27日讯(记者 杜倬荷 实习生 秦卓妍)8月26日,海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实施2025年海南省“乡村强师工程”专项培养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今年继续实施海南省“乡村强师工程”专项培养计划,在各市县推荐人选的基础上,遴选确定42位教师为2025年海南省“乡村强师工程”培养对象。
据了解,“乡村强师工程”通过对全省基层教育业务骨干示范性培训,旨在培养造就一批适应本省乡村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优秀教师和教育教学管理干部。
培养对象为乡镇(不含城关镇)及以下公立学校(主要包含乡镇中小学校、村小、教学点)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和校长。
根据通知,2025年海南省“乡村强师工程”培养周期为3年,分2个阶段进行:
第1阶段:脱产学习1年,包含理论培训、跟岗研修,时间为2025年9月—2026年7月。海南省“乡村强师工程”培养对象脱产学习期间班主任时间、工作量、继续教育学分按满额计算。培养对象到省外优质学校挂职锻炼和跟岗研修1个月,省外跟岗研修期间食宿费用由海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海南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承担,往返交通费用由派出学校承担。
第2阶段:返岗实践、驻校指导和总结考核,时间为2026年9月—202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