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楼栋出入口设置无障碍通道是好事,但是物业没有充分咨询紧靠出入口的一楼业主的意见,就擅自占用绿化带,把无障碍通道几乎‘零距离’修到我们家窗户这里来了,而且一个小区有不同修法,这怎么行?”近日,家住海口琼山区福祥家园小区的业主吴女士反映,物业的做法侵害了一楼业主的相邻权和隐私权,要求物业重新制定修建无障碍通道的施工方案。
南国都市报记者 王康景 文/图
8月29日下午,记者来到吴女士所在的该小区4栋2单元,发现此处的出入口是四级阶梯连接楼栋单元门平台,而物业在阶梯左侧(即吴女士位于一楼的家阳台前)的绿化带内已经进行了局部施工,刨除了绿化带后,铺设了一部分水泥并放置了一些砖块,修建的水泥路约有1米多宽,以避开阶梯连接单元门的平台,作为无障碍通道。该通道紧紧贴着吴女士家的阳台窗口,人员由此进出很容易就可以看到吴女士家中的情况。
“原本物业提出这个方案后,我们就表达了反对意见,这样修无障碍通道后,小朋友推自行车或者出行不便的人坐轮椅由此经过时,岂不是很容易就看到我家里的情况了吗?这不是侵犯了我的隐私权吗?”吴女士质疑道,她询问过律师,物业做法不仅侵犯了她的隐私权,也无视法律规定的相邻权。然而,她提出反对意见后,物业没有及时调整施工计划,并于8月21日上午擅自开工建设,她发现后便要求停工。
记者了解到,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该楼栋3单元的出入口,物业把单元门平台阶梯右侧紧邻一楼业主家的绿化带刨除了一部分,也准备施工,同样遭到该单元一楼业主的反对,暂时没有进一步施工。
吴女士称,之前她与物业交涉,物业称已经就建设无障碍通道一事公示征询了业主意见,且取得法定比例的业主同意。“就算有法定比例的业主同意,也不能不顾我们一楼业主的权益。”吴女士说,她困惑的是同样一个小区,别的楼栋有多个单元把无障碍通道直接修在出入口原有的阶梯之上,为什么她所在的2单元则要“另辟蹊径”?
走访中,记者看到,3栋、5栋等楼栋有的单元门出入口的无障碍通道没有从一楼业主阳台前开出通道,而是在原有的阶梯上铺设通道,也有的单元门出入口采取吴女士所在单元的方式进行修建。
对此,小区物业负责人邢经理表示,方案之前在小区进行公示过,有法定比例的业主同意才施工。“之所以采取不同方式施工,是因为有的楼栋单元门阶梯距离小区公共道路较远,有的出入口阶梯才3级阶梯,坡度小,适合直接在阶梯上修建,而吴女士所在单元是4级阶梯,直接修建坡度大,要是缓坡度,就要往道路上延伸一段,担心存在隐患和妨碍消防。”邢经理说。
“法润无声公益律师咨询群”的杜律师表示,若通道建设影响了一楼住户的采光、通风等相邻权益,住户可以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在对建筑物专有部分进行处分时,虽然得到业主们投票同意,也不意味着可以无视个别业主的合法权益。
对此,邢经理表示,吴女士门前道路宽约6米,在阶梯上修建无障碍通道往外延伸一段也许可以符合消防要求,将邀请消防部门现场进行核实。如果符合消防要求,再结合吴女士提出的意见,届时将重新制作新方案,再在小区进行公示,征得法定比例业主同意后再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