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9月17日讯(记者 蒙健)9月17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获悉,因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海口秀英一家文身店被罚没款23700元。
据介绍,今年1月21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收到移交文身线索,未成年人张某在海口秀英一文身店接受文身服务。通过多方查找联系,执法人员联系上张某的监护人,核实张某接受文身服务的相关情况。经调查了解到,张某于2024年分3次在该文身店文身,通过扫码添加经营者赵某非(店内文身师)的微信号,通过微信转账、扫描店内支付宝二维码,支付文身费用700元。
《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明确,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认定,该文身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对此依法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00元并罚款2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