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9月24日讯(记者 吴岳文)文昌文城旺洋好味来农家乐餐厅再次为客人食用野生保护动物提供交易、消费服务,日前被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15000元。
位于文昌市文城镇旺洋二村的文昌文城旺洋好味来农家乐餐厅为食客食用3只疑似鸟类、1只疑似狸类的野生保护动物提供交易、消费服务,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5年4月29日对此立案调查。
经司法鉴定,这3只疑似鸟类肉体为鹤形目秧鸡科白骨顶,1只疑似狸类野生保护动物肉体为食肉目鼬科鼬獾,都属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三有”保护动物,核定价值共计1700元。
该餐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关于禁止网络平台、商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等,为违法出售、购买、食用及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展示、交易、消费服务的规定。记者了解到,该餐厅曾在2024年10月16日因为客人食用野生保护动物提供交易、消费服务的违法行为被处罚过,此次是第二次违法。
日前,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对文昌文城旺洋好味来农家乐餐厅行政处罚15000元,并没收此案的野生动物碎块及其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