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1月10日讯(记者 林文泉)预付式消费中,商家注销跑路的情况屡见不鲜。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美容店注销引发的预付卡消费纠纷案件,依法判决店主退款给顾客。
乐东的方女士近期在李某经营的某美容店办理预付美容卡,一次性充值3680元,享受4次特价专属服务。然而仅消费1次后,方女士发现店铺已关门停业,通过工商信息查询确认店铺已完成注销登记。此后,方女士多次联系原经营者李某,要求退还卡内剩余的2760元,均被拒绝。协商无果后,方女士将李某诉至乐东法院。
乐东法院经审理查明,该美容店为个体工商户,李某系登记经营者。店铺注销前,既未对消费者预付卡余额进行妥善处理,也未提前告知消费者注销事宜,已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院明确:经营者因自身原因终止经营(包括办理注销登记),消费者请求退还预付卡余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需以个人财产对个体工商户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便店铺已注销,原经营者仍需对消费者的预付卡余额承担返还责任。最终,乐东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向方女士退还预付卡剩余余额。
法院提醒
乐东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谨慎选商家。办理预付卡前,务必查验商家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商家经营状况、有无行政处罚记录等,优先选择经营稳定、信誉良好的商家。
要理性充值,避免一次性大额充值,优先选择短期、小额预付卡,降低商家“跑路”带来的损失风险。
要留存证据,办理预付卡时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期限、退卡条件、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同时妥善保管合同、付款凭证、消费记录、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
要依法维权,若遇到商家注销、关门、失联等情况,切勿自认倒霉,可凭借留存的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经营者承担退款责任,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