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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领域定义正当防卫“还手即互殴”成过去式

  南国都市报记者1月6日讯(林文泉 王燕珍)日常生活中,如果你和他人发生冲突,对方动手打人,你会不会因为担心还手被认定为互殴,而站在原地让对方打?

  海南长同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抒婷介绍,2026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治安领域定义正当防卫,被打人可以采取合法制止行为来保护自己人身不受侵害,给对方造成损害的,不受处罚。

  群众期待:

  拿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明明是对方挑衅,还动手打人,我却不能还手,要不然就是互殴,你说气人不气人?”谈及“还手”问题,市民岳先生说。如果自己遇上暴力行为,哪怕很愤怒也不敢还手,担心会跟对方打起来,最终双方都被治安拘留,留下“案底”。

  岳先生表示,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有明确界定,但这是针对很严重的伤人事件,日常生活中,因琐事发生肢体冲突,都是你打我一拳,我打你一拳,达不到《刑法》的正当防卫标准,很有必要在治安领域对正当防卫做出界定。

  市民颜先生表示,以往“还手即互殴”产生较大的争议,他注意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考虑到大众需求,对治安领域正当防卫进行界定,让日常肢体冲突事件中的“老实人”,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律师说法:

  将重新定义“谁伤谁有理”现象

  海南长同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抒婷介绍,新修订法规定“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制止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的,依法给予处罚,但应当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不予处罚。”需要注意的是对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防止权利滥用。

  增设的该条款,为治安领域正当防卫提供了明确的立法依据,使执法方面更加统一,避免“谁闹谁有理、谁伤谁有理”,真正让法律为防卫不法侵害撑腰,对于维护公平正义意义重大。

  修订案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与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有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侧重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对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进行制裁,正当防卫制度旨在赋予公民在面对严重不法侵害时的刑事免责权,以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等重大权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要针对尚未构成犯罪的轻微违法行为,正当防卫制度旨在鼓励公民在面对一般不法侵害时勇敢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规范治安管理领域的执法行为。

  律师提醒:

  蓄意挑拨导致互殴照样被处罚

  郑抒婷律师提醒广大群众,在以往的很多案件中,可能存在公安机关不考虑事情成因,各打五十大板,“和稀泥式”的执法行为。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支持的是公民依法自卫与见义勇为等正当行为,但若是蓄意挑拨导致互殴,双方均有不法意图的行为不应认定为合法制止行为,均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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