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幽灵外卖”网络餐饮全链条严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26年6月1日起,《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旨在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规定》细化外卖平台全链条管理责任,外卖平台必须实实在在担起外卖食品安全“守门员”的主体责任。针对“幽灵外卖”,要求平台对商家资质做实质性审查、与监管部门数据核验,每六个月核验更新商家信息,切实阻断虚假、失效资质“带病入网”的路径。
幼儿园食品安全出新规 严控高风险食品与添加剂
《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6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幼儿园禁止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等食品;禁止制售冷荤类、冷加工糕点、生食类食品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菌、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原则上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确需使用的,必须严格控量并纳入日常管控重点。
海南四市县联合惩戒 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行为
《三亚市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若干规定》《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若干规定》《乐东黎族自治县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若干规定》《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若干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例旅游市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的协同立法。
本次立法覆盖全链条涉旅领域,多部门参与监管,构建起跨地区、跨行业的监管格局,实现对旅游市场严重失信主体的全域规范。
违规乘车拒绝补票 将被限制购票
新版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将于6月1日起实施。旅客如果发生“无票乘车”“持用变造、伪造或涂改的乘车凭证乘车”等违规乘车行为并且拒绝补票,铁路站车工作人员将现场告知违规乘车行为及后续限制购票措施。
明确“开门杀”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新规将施行
6月3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将正式施行。《解释(二)》从责任主体、责任认定、赔偿计算、程序规定等方面作出规定。
《解释(二)》中明确“开门杀”情形下的受害人保障。受害人主张乘车人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并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以及按照商业三者险合同的约定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赔偿后仍不足的,由乘车人、驾驶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解释(二)》还确定“好意同乘”情形下的过错考量。人民法院应当综合公安交管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事故形成原因、机动车使用人的具体行为等,判断机动车使用人是否构成“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疲劳驾驶”认定规则有变化
公共安全行业推荐性标准《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6月1日起实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疲劳驾驶: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客运机动车驾驶人于22:00至次日6:00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未休息或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客运机动车驾驶人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
标准起草负责人表示,该文件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环节对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行为的认定。(本版文除署名外,均来源于央视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