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6月27日讯 (记者 王小畅)6月26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的通告。新的缴存基数标准将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
据了解,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依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琼人社发〔2025〕7号)及省统计局提供的202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该局就2026年度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发布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职工工作所在市县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得高于职工工作所在市县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本通告所列缴存基数范围适用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城镇私营单位参照执行。
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适用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实行一年一核定、两调整。各缴存单位应及时完成本单位2026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工作。职工缴存基数超过上年度基数上限,或低于2026年度基数下限的,应自2026年7月1日起在2026年度缴存基数范围内进行调整并汇缴;职工缴存基数未超过上年度基数上限且不低于2026年度基数下限的,不再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