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2月5日讯(记者 利声富)续航里程不得低于350公里、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司机连续驾驶网约车不得超过4小时……为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三亚市日前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网约车驾驶员和网约车经营行为等方面做出规定。该细则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三亚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建立运力动态调控机制,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三亚市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该细则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许可期限为4年,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届满30日前应向三亚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延续许可有效期。暂停或者终止在三亚市运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提前30日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
在三亚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符合三亚市登记注册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和续航里程不得低于350公里等条件。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提供办理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必须与车辆所有人姓名一致。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网约车经营相关的证件不得转让。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的,应当退出网约车经营。
关于网约车经营行为,该细则提出,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要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符合从业要求,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等。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网约车客运服务承运人责任,应当保障驾驶员休息休假权益,驾驶员每天运营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连续驾驶网约车不得超过4小时。保证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完好,并正常接入政府监管平台。不得招募或诱导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带车加盟”等。
车辆所有者或网约车平台公司可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将材料提交到三亚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也可自行通过手机微信关注公众号“一鹿快办|三亚政务服务”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