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2月7日讯(记者 陈望 实习生 王辰 文/图)12月7日上午,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海口琼州大道与高登东街交叉口针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斑马线不停车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现场琼山大队交警坚持严查、严管高压态势,坚持“见违必纠”,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案例1
骑车不戴头盔违法20次
海口市民郑先生不戴头盔,还单手打电话骑电动自行车经过琼州大道与高登东街交叉口时,被执勤交警拦下。交警对他身份进行核实,发现他骑车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记录竟然达到20次,对此进行教育并罚款。
“我家离上班的地方比较近,只有一段路,所以我每次都是侥幸心理,不戴头盔也没事。”郑先生说,经过交警教育,他也认识到错误,骑车一定要戴头盔。
案例2
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在琼州大道与高登东街交叉口斑马线上,一辆白色轿车不仅不礼让行人,还按喇叭催促行人让开,执勤交警迅速将车辆拦下。当交警拿出执法记录仪记录该车辆违规的时候,司机当场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依据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十五项规定,对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予以处罚100元,记3分。
案例3
电动车后座的人未戴头盔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名中年男子骑电动自行车载着一名中年女子,该男子戴头盔,而后座的女子未戴头盔。在看到交警执法的一瞬间,该男子还没有意识到错误。“请靠边停车。”执勤交警见状拦下该车,“骑行电动自行车后座也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我以为我戴头盔就可以了,后座可戴可不戴。”该男子称,通过民警的安全教育,男子表示下次骑车载人不会再这样做了,一定会让对方戴好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