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2月22日讯(记者 蒙健)近日,因生产经营不合格的紫米吐司面包、慕斯面包,儋州那大海那香食品厂被依法予以处罚款7万元。记者了解到,该食品厂此前就曾因相同的问题,被依法予以立案处罚5万元。
2023年9月19日,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对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经营的紫米吐司面包进行抽样送检;于2023年9月20日对东方市民族中学经营的慕斯面包(生产日期:2023年9月16日)进行抽样送检。
经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上述两批次产品的菌落总数项目均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上述不合格批次紫米吐司面包、慕斯面包生产厂家均为儋州那大海那香食品厂。
日前,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儋州那大海那香食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紫米吐司面包、慕斯面包,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属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依法对该食品厂予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308元,罚款70000元。
记者了解到,早在2023年2月,儋州那大海那香食品厂就曾因生产销售的紫米吐司面包、有滋有味面包,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被依法处罚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