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2月26日讯(记者 姚皓)日前,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2024年省级绿色工厂培育工作,将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市县初审推荐、评审公示确认等流程进行,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着手准备各项申报所需材料。
省工信厅要求,省级绿色工厂建设推荐范围要坚持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重点但不限于石化、建材、纺织、医药、食品、机械、电气、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能源装备制造、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的生产型企业。
其中,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按照行业标准要求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进行评价。
第三方评价机构要符合《海南省绿色工厂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的条件要求,按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参照相关模板要求编制评价报告,对评价报告内容和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价能力相关证明材料请于3月31日之前向省工信厅提交。
申报企业按自愿原则向省工信厅提出申请,在符合省级绿色工厂评价基本条件、满足《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中必选指标等一般要求前提下,企业可自行编写《海南省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并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海南省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报告》。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电子版)请于4月30日之前,向所在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
省工信厅将按照工作程序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对专家提出的建议名单,在征求省级发改、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并充分研究后,确定2024年海南省级绿色工厂名单,并在省工信厅官司网上予以公示公布。国家级绿色工厂将从省级绿色工厂中择优推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