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3月14日讯(记者 蒙健)预付卡消费部分商品不能使用购物卡结算、要求消费者缴纳服务费后才能提车……3月14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3·15”热点消费投诉典型案例(第三批)。
案例一 预付式消费存风险
消费者来电反映在某超市使用购物卡消费时,发现部分商品不能使用购物卡结算,希望市场监督管理局帮助协调处理。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预付式消费模式尽管在给消费者提供支付便利等方面发挥作用,但由于消费周期长,所引发的争议及风险也随之增加。
预付式消费风险隐患主要包括:一是办卡手续不规范,如商家不签订正式合同、消费后不提供凭据或发票;二是办卡后降低服务质量或限制使用范围;三是恶意骗取消费者预付资金,随后跑路失联,消费者预付款难以追回等。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预付消费时要尽量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稳定的商家。按照自身消费需求,理性选择充值金额;要警惕商家的口头承诺和宣传,尽可能以纸面合同、微信等方式留存合同内容,留心格式条款,明确双方权责。
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要及时维权,及时向12315热线或有关部门咨询或举报。
案例二 汽车违规加价销售
消费者来电反映某汽车4S店收取购车定金后,要求消费者缴纳服务费后才能提车,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在本案例中,消费者与4S店已经签订了购车意向合同,明确约定了购车款项并交纳了定金,双方均应恪守履行。
消费者将购车定金给付4S店后,4S店提出要求消费者缴纳增值服务费才能提车,甚至还单方面随意撕毁合同,在没有取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将定金退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第八条,商务部发布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有关规定。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购车时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一定要签订购车合同,要注意购车合同条款是否齐全,明确约定所购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付款方式和期限,车辆的交付方式和期限,以及出现质量纠纷和异议的处理和违约责任等,避免出现维权时举证困难的情况,切实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