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 (记者魏玉坤、张晓洁)价格治理是宏观经济治理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价格治理机制,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
意见出台
背景是什么?
为何出台《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意见部署哪些重点举措?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价格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效率的“牛鼻子”。
近10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价格改革纵深推进,取得显著成效,全社会97.5%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形成,极大优化了资源配置;基本建立了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政府定价制度,搭建起科学定价的“四梁八柱”;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年均涨幅1.6%左右,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新时代新征程,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完善价格治理机制,更好发挥价格信号作用。
为此,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完善价格治理机制,明确未来一段时间的价格工作方向,系统部署重点任务。
问:完善价格治理机制把握的原则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意见明确,完善价格治理机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施策;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治价。
意见全文内容涵盖价格改革、价格调控、价格监管等价格工作各领域,部署健全四个机制。通过健全四个机制,加快构建市场有效、调控有度、监管科学的高水平价格治理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水平,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问: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有哪些重点举措?
答: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目标是构建制度完备、公平开放、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价格有效形成、资源优化配置,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意见提出了三方面重点举措:
一是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稳妥有序推进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价格市场化改革,让更多价格由市场形成。二是加快重点领域市场建设。推进重要商品现货、期货市场建设,优化期货品种上市、交易、监管等规则,夯实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三是营造竞争有序市场环境。废止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价格政策,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有效规范自然垄断企业经营范围。
问:创新价格引导机制主要聚焦哪些领域?
答:价格信号是引导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意见紧紧围绕“国之大者”和“民生关切”,聚焦五个重点领域发挥价格引导作用,着力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解决民生价格问题:
一是完善农业价格政策,促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二是健全能源价格政策,建立健全天然气发电、储能等调节性资源价格机制,完善全国统一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体系。三是健全公用事业价格机制,促进公用事业可持续发展。四是完善公共服务价格政策,促进公共服务均衡可及。五是创新公共数据价格政策,促进公共数据安全高效开发利用。
意见有哪些
新部署?
价格运行关系经济发展,牵动百姓民生。
从必要性看,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提升价格治理能力,强化价格信号的导向作用。
“完善价格治理机制,通过价格信号引导经营主体提升供给质量、丰富消费业态,有利于更好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和满足人民对高品质美好生活的期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邓郁松说。
围绕当前价格治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意见部署了一系列重要工作,明确了价格改革的目标:加快构建市场有效、调控有度、监管科学的高水平价格治理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水平,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意见有哪些新部署?
推进重要商品现货、期货市场建设,优化期货品种上市、交易、监管等规则;废止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价格政策……意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促进资源高效配置。
“意见紧扣时代脉搏和市场诉求,明确提出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释放出更好指引企业向‘新’而行、向‘绿’转型的价格信号。”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所副所长郭丽岩说。
能源资源领域的价格市场化改革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意见明确,分品种、有节奏推进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加快完善电网代理购电制度,推动更多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建立健全天然气发电、储能等调节性资源价格机制,完善新能源就近交易价格政策;完善全国统一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体系。
对此,邓郁松分析,意见的这些部署适应了我国能源资源领域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将有力推动能源资源的高效利用和能源结构的优化。
如何健全公共服务价格机制?
公共服务是保障民生福祉的基础性产业。
加强普惠性幼儿园收费管理,强化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监管;民办普惠性养老、托育机构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或者设置参考区间等方式加强引导……意见明确了重点公共服务领域的价格改革任务和方向,牢牢守住民生底线。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放开价格绝不是放任不管,面对市场失灵时,政府必须积极有为,发挥‘有形之手’的作用,实施价格调控,推动价格向合理水平回归。”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所副研究员吕云龙说。
重要民生商品和大宗商品具有短期需求和供给弹性小、价格易波动、影响范围广等特点,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对这些商品价格波动的“体感”更为直接强烈。
着眼产供储销全链条,健全促进市场价格稳定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商品的引导性价格区间调控制度;保障重点运输通道畅通、运输枢纽稳定运行……意见部署的政策举措系统全面、精准有力,着力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全方位、多层次为重要商品价格调控保驾护航。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夯实市场经济运行的法治基础尤其重要。透明可预期的市场价格监管是规范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增强经营主体信心的重要保障。
强化事前引导预防和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线上线下、现货期货联动监管……围绕优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实打实的举措。
意见部署
重点工作
健全促进资源高效配置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
加快重点领域市场建设
营造竞争有序市场环境
创新服务重点领域发展和安全的价格引导机制
完善促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农业价格政策
健全促进绿色低碳转型的能源价格政策
健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公用事业价格机制
完善促进均衡可及的公共服务价格政策
创新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公共数据价格政策
完善促进物价保持合理水平的价格调控机制
加强价格总水平调控
夯实重要商品价格稳定基础
强化重要商品价格异常波动应急调控
优化透明可预期的市场价格监管机制
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强化价格监督检查
推进高效协同共治
强化价格治理基础能力建设
健全价格监测预警体系
加强成本监审和调查
完善价格法律法规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