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5月22日讯(记者 李绍远)日前,儋州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一男子在烧烤摊饮酒后,与邻座女子发生口角。他在恼怒下夺过摊位的刀具,持刀威胁对方。当前,儋州警方对该男子作出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决定。
5月15日凌晨6时许,儋州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某夜宵摊有顾客醉酒闹事,双方爆发言语冲突且有上升趋势。
接警后,儋州市公安局辖区东风派出所迅速出警到场处置,及时疏散了冲突双方。经民警了解,违法行为人李某勇事发当日在该夜宵店通宵饮酒,其间在酒精作用下与邻桌女子张某因琐事发生激烈言语冲突。过程中,感到“没面子”的李某勇为给自己“壮胆”,来到宵夜点案板处拿起一把切肉用的刀指向张某,对其进行言语威胁及恐吓。
“当时也是酒精上头一时脑热,但我真没有用刀伤害对方的想法”。到案后,对自己所做出的荒唐举动,李某勇直言后悔。经审讯,李某勇对持械威胁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儋州警方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关于寻衅滋事规定处以行政拘留13日。
儋州警方提醒:持械威胁他人属严重寻衅滋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常面临 5-15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若持械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寻衅滋事罪,面临有期徒刑(轻伤3年以下,重伤3-10年)。暴力冲突无赢家。广大市民遇纠纷时应保持冷静,优先选择报警或调解等合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