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6月18日讯(记者 吴岳文)随着网络直播的红火,网红孵化包装、商务对接、直播带货运营等新业态公司也随之产生。许诺爆红的账号不温不火、带货暴富的承诺如镜花水月。带货不成、破壳失败还需要继续给孵化公司买单吗?近日,文昌法院审理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在情与理、权与责中,为公平而落锤。
今年年初,看着货架上纹丝不动的产品和后台惨淡的交易数据,感觉自己成了冤大头的文昌某椰子加工公司负责人韩涛(化名)失去了全部的耐心。他随后将跟自己合作的某MCN公司告上文昌法院。
“你让我一场空,我也让你一场空!”“退款!我要你退还19万元服务费!”韩涛在法庭上忍不住怒吼。
6月18日,记者了解到,去年,文昌某椰子加工公司看见网络直播带货火热,又苦于自己的椰子制品销路一般,便抱着一丝希望与一家MCN公司签订《自媒体代运营及孵化培训服务合同》,委托该公司给自己制作文案脚本、培训带货话术、策划商务营销、导入直播流量、联络带货主播。没等到预想中家人们的“买买买”,自己反倒已经付了19万元的服务费用。
“你们是把我们的好心当成驴肝肺!”MCN公司有关负责人李颖(化名)也是气不打一处来。“我有没有给你们作指导?我有没有教你们怎么制作视频?我在群里问你们公司有什么拳头产品的时候,你们有回应吗?没人买你的产品是我没尽力吗?”李颖对法官说,他的公司派驻员工到文昌某椰子加工公司所在地现场指导,有什么事情都通过微信群相互沟通,而且自己已经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了培训、接洽了商务、策划了活动,结果自己的劳动只有被吐槽,没有被欣赏。“你们这么抠,活该你的货卖不出。”李颖说。
“你们两家公司是否约定做到多少成交额才给服务费啊?”“直播间有多少人在线看才算达标啊?”法官一发问,韩涛和李颖都面面相觑。原来,文昌某椰子加工公司的心结就是花了服务费用却没看到销售数据的起色,而《自媒体代运营及孵化培训服务合同》中这家MCN公司的合同义务仅是完成11项约定的商务、包装、培训项目,以及每个项目需要完成的次数。但文昌某椰子加工公司既未设定明确的考核标准,又未对如何承担潜在的商业风险进行约定。
近日,文昌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官仔细计算各方确认无误完成的项目,终于查明这家MCN公司已经完成了11项工作中的8项。尽管文昌某椰子加工公司产品的销量并未随着网络带货一飞冲天,但基于该MCN公司已经承担了不少前期劳动,完成了大部分的合同义务,以及直播带货的成交量确实存在一定的偶然性等因素,一审判决酌定该MCN公司退还30%的服务费用。随后,该MCN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精细的条款是权利的保障
“如果把合同当成一件毛衣,合同条款就是织成毛衣的线。”文昌法院的王法官表示,当前新业态与新事物如雨后春笋般萌发,在商海中沉浮的弄潮儿在设计合同条款时需牢记权利义务应全面覆盖交易各环节,包括标的、价款、履行方式、违约责任、风险分配等核心要素;语言表述应严谨无歧义,避免模糊性措辞,确保无遗漏、无矛盾。周延的合同既能降低履约争议风险,也能在纠纷发生时提供明确依据,最大程度保障自身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