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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实录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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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关运作 扩大开放 加快发展

——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实录摘登

  (上接06版)

  王昌林:全岛封关是海南自贸港建设新的起点。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部署,会同海南省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与高水平自贸港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持续加快对外开放步伐。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加快构建自由进出、安全便利的贸易管理制度。一方面,进一步扩大“零关税”商品范围,推动货物贸易做强做大。另一方面,适应服务贸易发展要求,加快旅游、教育、医疗等服务业领域开放,推动“既准入又准营”。

  二是着力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出台新一批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深入实施承诺即入制改革,加快建立以过程监管为重点的投资便利制度。

  三是逐步建立与开放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政策制度。健全完善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进一步丰富账户功能和应用场景。有序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积极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等试点探索。

  四是实施更加便利的出入境管理政策。进一步放宽人员自由进出限制。实施更加宽松的商务人员临时出入境政策、便利的工作签证政策,进一步完善居留制度。

  五是建立更加自由开放的航运制度。加快“中国洋浦港”船籍港建设,持续优化船舶检验管理政策,提升航运服务能级。进一步放宽空域管制和航权限制,积极推进开放第七航权。

  六是构建高效便捷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我们将推动有序扩大通信资源和业务开放,调整完善数据出境管理负面清单,加快推进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和跨境海底光缆建设,积极培育发展数字经济。

  关键词:“零关税”商品

  覆盖面显著提高

  极目新闻记者:《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对货物贸易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能否介绍一下封关后货物税收政策的主要内容与封关前相比有哪些新的变化?

  廖岷:“零关税”是海南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的主要特征之一。近年来,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结合海南实际,也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原辅料、交通工具及游艇、自用生产设备等三项进口“零关税”政策。  

  为稳步推进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财政部认真总结前期的相关实践经验,也统筹考虑自贸港建设进度、产业情况以及监管软硬件条件等因素,牵头制定了货物进出“一线”“二线”及在岛内流通的税收政策,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拟于全岛封关运作之日起施行,届时现有进口“零关税”政策将纳入封关后的货物税收政策一并实施,这样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零关税”制度体系将基本确立。  

  封关后,货物税收政策主要有以下安排。在海南自贸港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还有自贸港内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经“一线”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外的货物,可免征进口税收。“零关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在岛内享惠主体之间可在免进口税收条件下进行流通。对属于海南自贸港鼓励类产业的企业生产的货物,在加工增值达到或者超过30%时,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与封关运作前的政策相比,有三个方面的明显变化:  

  一是“零关税”商品覆盖面显著提高。全岛封关运作以后,进口“零关税”商品将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由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取代此前的“零关税”商品正面清单。“零关税”商品范围将由目前的1900 个税目扩大至约6600 个税目,约占全部商品税目的 74%,这比封关前提高了近 53 个百分点。所以大家可以看出,这个显著提高了开放的范围和水平。  

  二是享惠主体范围也明显扩大。目前,进口“零关税”政策仅允许在海南自贸港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事业单位作为享惠主体,全岛封关运作之后,享惠主体将基本覆盖全岛有实际进口需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还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三是政策的限制条件进一步放宽。封关运作以后,进口“零关税”商品及其加工制成品不再局限于企业自用,可以在享惠主体间自由流通,免于补缴进口税收,这对于延伸岛内的产业链条,增强产业竞争力,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具有积极意义。  

  总的看,上述政策有利于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也将激发市场活力,大幅提升海南自贸港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后续,财政部将持续跟踪了解有关政策实施情况,适时优化调整政策内容。同时我们也将加强管理,不断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推动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取得新成效。

  关键词:进一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几年,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税收配套政策,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请问全岛封关运作后,将如何进一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

  廖岷:海南自贸港建设肯定会涉及税收制度改革。《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对税收改革制度的总体要求是分步骤、分阶段地实施零关税、低税率和简税制安排,这九字方针最终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来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以后,财政部已经陆续出台了离岛免税购物、部分进口商品“零关税”,还有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等多项税收政策。

  全岛封关运作后,财政部将结合海南自贸港建设实际和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继续深化税制改革,确保政策力度持续提升,政策红利不断释放。主要涉及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继续落实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现行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符合自贸港建设需要的高端人才和优质企业落地海南。二是不断扩大“零关税”商品范围,适时调整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三是继续实施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并结合消费者多元化购物需求,进一步优化调整政策安排,支持海南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四是积极研究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的相关税收政策,适时开展对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也就是允许岛内居民能够免税购买一些进口产品。五是稳步推进销售税改革研究工作。销售税主要涉及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等多项税费的合并。我们将按照稳妥有序、分步推进的原则,推动简化税制研究工作,并根据海南自贸港建设发展情况适时进行测试实施。

  关键词:大幅提升货物贸易开放度

  大象新闻记者:《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提出要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关于这张清单,能否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袁晓明:贸易自由便利是海南自贸港政策制度设计的5方面自由便利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海南自贸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去年12月又作出重要部署。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清单》,作为自贸港核心政策的组成部分,在我国现行货物贸易管理模式的基础上,作出了全新探索。可以说,《清单》是支持海南自贸港进一步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一方面,《清单》大幅提升了货物贸易管理的透明度。《清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首次全面系统地列明了国家现行实施禁止、限制管理措施的进出口货物、物品范围,有助于经营主体清晰便捷地了解管理边界。

  另一方面,《清单》大幅提升了货物贸易的开放度。《清单》在履行国际公约义务、维护国家安全、守牢生态环保底线等前提下,结合海南自贸港发展需要,放宽了对部分进口货物的管理措施,简而言之就是放宽限制、扩大开放试点。对60个商品编码的旧机电产品取消了进口许可证管理,覆盖约80%纳入进口许可证管理的旧机电产品,基本能够满足海南企业生产自用需要;在现行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相关政策基础上,允许38个商品编码的产品在海南自贸港开展保税维修,实现该领域全国最高开放水平。

  《清单》的出台将助力海南自贸港优化贸易发展环境,增强贸易发展动能。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方面,认真抓好落地实施,让政策红利直达经营主体。

  关键词:持续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记者:除了刚才介绍的货物物品清单,请问下一步商务部在推动海南自贸港高水平对外开放还有哪些举措?

  袁晓明:一直以来,商务部始终坚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以贸易、投资为重点,支持和推动海南自贸港对外开放取得新提高、新突破。2020-2024年,海南实际使用外资超过建省后前32年总和,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速超过30%,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商务部将继续全力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努力将海南自贸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不仅为中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作出贡献,也努力为世界经济注入稳定性和确定性。具体将从以下三方面着力:

  一是持续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支持海南自贸港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开展先行先试。聚焦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扩大市场开放、市场公平竞争等深化制度创新,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是持续发挥开放平台叠加优势。商务部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同时,还推动设立了全岛自贸试验区、全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等开放平台,与海南省共同办好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我们将继续支持海南做强各类开放平台,持续放大“1+1>2”的叠加效应,更好释放政策制度红利,形成更多改革开放成果。

  三是持续培育发展新动能。结合海南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围绕重点产业补链延链强链,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进一步促进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加速吸引产业集聚,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关键词:加工增值货物

  内销免关税政策优化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关税政策试点已经有4年多时间,请问此次出台的政策与现行试点政策相比,做了哪些调整和优化?

  王令浚: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关税政策是指对海南自贸港内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30%的货物,从海南自贸港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2021年7月,该政策率先在洋浦保税港区开展试点。4年来,试点政策进行了多次优化调整,试点范围由仅2.3平方公里的洋浦保税港区扩大到了海南自贸港全域。在深入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海关总署会同相关部门和海南省,对封关后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作了进一步的优化完善,制定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免关税货物税收征管暂行办法》。与现行试点政策相比,封关后,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了优化。

  一是放宽企业享惠门槛,取消对享惠企业鼓励类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限制。

  二是扩大进口料件范围。在此前仅允许保税货物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将“零关税”进口货物纳入政策适用范围。

  三是优化加工增值计算公式,将海南自贸港自产货物的价值计入增值部分,企业就更容易达到30%的增值率。

  四是扩大加工增值累计的适用范围,对于保税货物经过上下游不同企业加工制造产生增值的,增值部分可以累计计算,鼓励企业拓展延伸产业链条。

  总的来看,封关后的加工增值政策享惠门槛降低,受益面扩大,能够较好满足岛内企业生产需要,有利于培育打造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关键词:实现高效便捷监管

  总台央广网记者:为更好落实进口商品“零关税”、放宽贸易管理等开放政策,海关将采取哪些措施,实现对海南自贸港的高效便捷监管?(下转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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