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8月5日讯(记者王燕珍 实习生 邢蔓钰)蓝牌电动车到过渡期截止时间了如何注销?电动车换了一个原厂电池算改装吗?……对于近期群众询问较多的一些交管业务,8月5日,海南交警进行了解答。
1.请问我的车没有交交强险可以上路行驶吗?
答:不可以。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第1款有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依照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2.请问我想给车辆加装超亮射灯可以吗?
答:不可以。如您给爱车加装超亮射灯,将会使对向车辆的驾驶人被照得一时炫目造成短暂“失明”,有非常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且该行为违反了《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12条第1款;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5条有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将面临罚款1000元。
3.请问蓝牌电动车到过渡期截止时间了如何注销?
答:办理注销登记时,车辆所有人需要前往车辆登记地注销服务点,提交身份证明,注销情况说明,交回电动自行车号牌。号牌遗失、灭失的,车辆所有人还应当提交号牌遗失、灭失情况说明。
4.请问电动车电池不行了,换了一个原厂电池算改装吗?
答:不算。如果更换的原厂电池在电压、容量等关键参数上与原车电池一致,就不属于改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