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0月27日讯(记者 蒙健)10月27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3起(2025年第八批)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案件处理情况。儋州那大墨痕美容店、儋州那大雕鸿刺青店以及三亚刘某某被处罚款1万元以上。
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今年6月3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收到的违法线索,对儋州那大墨痕美容店开展调查。经查,该店在未核实服务对象年龄的情况下,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收取文身服务费400元。因违反《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店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00元、罚款13000元。
今年7月12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收到的违法线索,对儋州那大雕鸿刺青店开展调查。经查,该店在未认真核实服务对象年龄的情况下,向到店的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收取文身服务费400元。其行为违反《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的规定,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店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00元、罚款10000元。
今年5月27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收到的违法线索,对刘某某开展调查。经查,刘某某在未认真核实服务对象年龄的情况下,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收取文身服务费850元。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刘某某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50元、罚款11000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行为的排查和查处力度,并将相关案件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相关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向社会广泛征集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违法行为的线索,呼吁包括学校、学生家长在内的社会各界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文身经营主体的相关违法行为,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举报热线12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