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晚,海南省东方市英八线9公里+900米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发后,肇事车辆被当地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暂扣。7月6日,车主准备取车维修时发现,车辆因前挡风玻璃破损,在停车场保管期间,疑因停车场未采取遮盖等相应保护措施,导致台风期间车内进水遭到浸泡。车主报保险后遭拒赔,谁该为此承担责任?
南国都市报记者 姜飞 实习生 魏琳 文/图
车主遭遇:提车时发现车内积水
据了解,5月23日晚7时30分许,家住海南省东方市的周先生驾驶车牌号为琼A9×××P的小型客车,从东方八所镇开往四更镇方向,行驶至英八线9公里+900米路段时,与对向超速、无证驾驶的琼D6×××1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驾驶摩托车的符某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发后,东方公安交警部门经道路交通事故成因分析认定:周先生和符某某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与事故发生均有因果关系,但周先生的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作用较大、过错程度偏重,依法认定周先生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并将肇事车辆依法暂扣。
“从事发当天到7月6日,我的车一直停在交警部门指定的停车场里。”周先生称,7月6日他找到负责办理此次事故的交警申请取车,拿到《道路交通事故被扣车辆放行通知单》后,前往东方铭驰停车场提车时发现,车辆停放期间,疑因停车场未对破损的前挡风玻璃采取遮盖或其他保护措施,遭雨淋后车内泡水。周先生推测,可能因为前段时间有台风,遭雨淋后车内积水,之后车辆又遭多日高温暴晒。
发现问题后,周先生第一时间报保险并向办案交警反馈。“保险公司回复说车辆暂扣期间出现问题不属于理赔范围,交警则称停车场应当为此担责。”周先生说,他们找到停车场交涉,对方称没有责任,所以到目前为止,自己对车辆遭泡水责任归属问题一头雾水,不知所措。
涉事停车场:两度挂断采访电话,拒绝回应
公开信息显示,海南省东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涉案车辆停车场租赁服务项目”供应商为海南铭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铭驰)。连续两天,记者多次拨打海南铭驰网上公开电话,均无人接听或处于关机状态。
7月21日上午,电话接通后对方自称是公司财务人员,记者表明身份并提出希望联系负责人了解“涉案车辆在停车场受损情况”时,对方称不方便,记者提出能否将自己的电话反馈给负责人,对方未作回应直接挂断电话。
随后,记者再次拨打,对方接听后留下一句“不知道你是谁”后再次挂断电话,记者随后将采访内容通过短信发送至该号码,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保险公司:暂扣期间受损不在理赔范围内
据了解,周先生的车辆承保公司为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月21日上午,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支公司工作人员符先生回应记者称,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原因是“车辆被交警部门暂扣或者维修期间”属于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符先生同时提到,目前交警部门也在对此事进行协商。
交警部门:停车场应担责 正协调定损赔偿
东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赵宗畅就此回应记者时介绍,前段时间的台风可能导致了涉事车辆前挡风玻璃破损处遭雨淋、内部泡水。
“我们已经告知车主,交警部门与停车场的服务合同明确规定,停车场需妥善保管场内所有车辆,车辆出现失窃、进水、烧毁等损失,应由停车场方负责赔偿。不过具体车损目前还无法确定,因为事故发生时车辆本身已有损坏,需要送4S店拆解后定损,才能明确(泡水问题)赔偿方案。”赵宗畅表示,收到情况反映后交警部门高度重视,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