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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商行虚构地址办理工商登记

被罚9.5万 逾期不缴加罚至19万

  南国都市报8月9日讯(记者 蒙健)商铺注册地址竟是凭空捏造的虚假房号,执法人员多次核查、联系经营者均遭拒不配合。去年年底,海口龙华区臻泉歆百货商行因虚假申报经营场所取得市场主体登记,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法罚款9.5万元。今年8月9日,记者获悉,该商行因逾期未履行处罚决定,目前已被依法催告,需额外缴纳等额加处罚款,累计待缴费用达19万元。

  据介绍,2025年5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接到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举报,该公司称,这家商行在拼多多平台运营的“小王特产零食店”,涉嫌销售侵权“江中猴姑”注册商标的商品,存在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

  接到举报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线索开展初步核查,前往其登记的经营场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盐灶一横路5号玉河佳园4栋××09房实地核查,却发现该房号根本不存在。因商标侵权关键证据不足,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未对商标侵权行为立案,但核查中发现了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办理工商登记的违法线索。

  为固定违法事实,执法人员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现场勘验,详细核实玉河佳园4栋24层房号分布情况。经查,该楼栋为两梯6户设计,并无××09房。同时,该楼层水电表编号均与现有真实房号一一对应,无任何××09房对应的配套设施,证实该商行申报的经营场所纯属虚构。

  经执法人员调查查明,2022年3月9日,该商行通过“海南e登记”系统,虚构不存在的××09房作为经营场所,成功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该行为不仅破坏海南自贸港市场主体登记信用体系,还导致执法部门无法通过登记地址联系经营者、核查投诉举报线索。同时,在2025年5月至7月期间,执法人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联系经营者陈某,督促其配合调查,对方始终拒不配合,致使该案违法所得无法核实计算。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认定,海口龙华区臻泉歆百货商行虚构经营场所、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违反《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属于以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获取登记的违法行为。2025年12月24日,该局对其作出罚款9.5万元、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

  然而,处罚决定下达后,海口龙华区臻泉歆百货商行始终未按期履行罚款缴纳义务。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法出具履行催告书。除需缴纳9.5万元罚款本金外,该商行因逾期未履行处罚决定,依法加处罚款9.5万元,两项合计19万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表示,对于虚假注册、拒不配合监管、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市场主体,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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