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3月11日讯(记者 蒙健 文/图) 3月7日至11日期间,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联合茅台、五粮液、剑南春、泸州老窖、汾酒等白酒企业打假办工作人员对琼山区范围内的商超、便利店、烟酒行等,开展打击销售假冒侵权白酒专项整治行动。截至3月11日,共立案2宗,查获“茅台”“五粮液”等侵权白酒17瓶。
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琼山分局执法人员联合茅台等酒企打假办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烟酒行、便利店进行检查。
在位于海口琼山博雅路一家商行内,打假办工作人员对该商行货架摆放的“五粮液”、“茅台集团系列酒”、“习酒”等产品检查时发现,摆放在货架上的一排“五粮液”第八代白酒,其有3瓶生产日期为“2019”的白酒与正品白酒的防伪及包装不同。“首先,产品标签背面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9.12’,但通过扫描包装上的二维码,正常显示的是2019.6的生产日期。”打假办工作人员解释道,其次通过对比防伪码发现,其防伪码的标签的渐变色膜来看与真品的标签存在差异,由此初步判定,现场发现的3瓶“五粮液”白酒涉嫌假冒侵权白酒。工作人员还发现,该店内存放的贵州茅台集团的4瓶“天朝上品(贵人)”白酒瓶身包装上的防伪码、防伪标识与正品存在差异,溯源码扫描后显示为“非法凭证”,涉嫌假冒侵权。
10日下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执法人员在对凤翔街道大园路一小区内的一家商行检查时,发现了在该商行酒柜位置摆放着10瓶“贵州茅台集团‘贡’酒”(酱香型)。
“在此前的一起案件中,通过调查发现,这款‘贡’酒已经停产,在市面上早已没有流通。”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通过对该款白酒的包装查看发现,该款酒属于“2009.06.09”批次的白酒。为了进一步确认该款酒是否为假冒侵权白酒,执法人向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打假办工作人员进行了指导,工作人员通过对该款酒的生产批次、外包装、防伪码一一进行查看后,初步鉴定这10瓶“贵州茅台集团‘贡’酒”(酱香型)均涉假侵权白酒。
“我们在这个小区开店将近二十年,从来不卖有问题的东西,这酒怎么会假的呢?”该商行陈老板称,这些酒是此前一业务员上门送到店内代销的,酒的销售价为80元,销售完后业务员再上门结算。但自从该业务员送货上门后就再也没到店内结算,由于这些酒销量不好便摆在了货架上,没想到会是假酒。
执法人员随后对10瓶涉假侵权白酒依法予以查扣,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