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由省级机构编制部门在省本级事业编制总量内确定一定的数量,具体由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通过“先进后出”的方式来实施。
数量500个
最长使用期限3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等领域的用人单位可以用来补充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申请流程
1.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研究提出使用“周转编制”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意见,连同本单位的编制使用情况、拟引进层次人才的具体情况报省委编办。
2.省委编办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征求省委人才发展局等相关部门意见,作出审核意见,确定用人单位申请使用的“周转编制”数量。
3.根据省委编办的审核意见,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报省人社厅进行审核,并报省委编办办理人员编制实名制手续。
两种情形不适用
1
省内在编在职人员交流到省直事业单位的。
2
主要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省级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