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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兼职”做不得!

提供银行卡用于电诈资金转账 屯昌一女子被抓

  南国都市报9月3日讯(记者 任桐 通讯员 张伟)在网上查找兼职信息:“加入群聊,从事财务实习工作,居家办公,工作轻松,做转账汇款工作,120元一天,表现优秀可转正,享受五险一金。”

  这么大的“饼”你吃过吗?近日,屯昌一女子就遇到了这样的大“饼”从天而降。

  8月9日,家住屯昌县南坤镇的林某(女,化名)在网上看到一则兼职的招聘信息,上面写着“招聘财务助理,工资日结”。由于林某刚从学校毕业,无稳定工作,为赚取生活费,于是便根据招聘信息添加了一位网名为“绿茶”的人为QQ好友。

  “绿茶”通过向林某介绍公司待遇及工作要求,包装自己系正规公司职员的人设,同时通过给林某安排“市场调研”的工作加固信任。

  待时机成熟,“绿茶”把林某拉进一个三人群聊,并让一个名为“吴经理”的安排林某工作。“吴经理”让林某提供自己名下的银行卡账户用于转账,谎称流程是经销商打钱到林某银行账户,林某再转账到供应商账户。林某“兼职”4天期间,共接收并转出不明资金37000元,目前涉及两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8月20日,林某因出借银行卡,被屯昌县公安局依法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80元、罚款19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对于实施上述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同时将被实施惩戒,导致手机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无法正常使用,生活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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