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月6日讯(记者 蒙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该局分别对违规运输“违规品”的两名货车司机分别予以处罚款1.2万元,查获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1633箱。
2024年9月1日11时56分,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海南省海峡办、海口市禁塑办、市交通执法支队在新海港开展禁塑执法检查工作。在检查时,现场查获一辆车牌号为粤SR11××的广东籍货车运载大量一次性塑料餐具。
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到,胡某来在运满满APP平台上看到运输任务信息,并在平台上接单,平台显示运费4000元(待货主支付)。涉案产品计划从化州市运输至三亚市。胡某来声称自己并不知道三亚货主的姓名、电话和地址,也没有装货方的联系方式。
执法人员对产品进行分类清点核实,涉案的一次性塑料餐具750箱,材质均为聚丙烯,均为禁塑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货值合计11220元。
2024年9月28日,执法人员在海口市秀英区新海港货车出口处检查,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P133××的货车运载大量塑料餐具。经查,涉案的塑料餐具883箱,货值合计16588.5元,产品材质为聚丙烯,均为禁塑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据司机杨某海称,他从中介人处承接运输任务,涉案产品计划从广东省茂名市运输至海南,他并不知道货主的姓名和具体的地址。案发后,杨某海配合联系货主出来接货,但一直无法联系上货主。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司机胡某来、杨某海因违规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其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1633箱,并处1.2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