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4月2日讯(记者 林文泉 实习生 黄舒文)在网上与他人意见不合,发生吵架是常有的事,但直接下线约架可就违法了。近日,万宁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万宁市两男子的朋友在网上与人约架,他俩线下持刀砍伤他人,被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指控,唐某某与蔡某某因经济纠纷在微信上多次争吵,最终相约斗殴。被告人吴某彬、顾某武为帮助唐某某,在与对方约架过程中,持刀追逐对方车辆,并砍伤蔡某某的同伴黄某某(轻微伤),损坏其电动车。案发后,吴某彬、顾某武、唐某某等人的亲属主动向被害人黄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其1万元,黄某某等对被告人表示谅解。检察机关提请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吴某彬、顾某武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彬作为主犯,主动召集人员、准备凶器并直接实施伤害行为,结合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顾某武因系从犯且有前科,综合考虑自首、认罪态度等因素,获刑二年十个月。唐某某另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