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0月21日讯(记者 谭琦)近日,海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等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海口市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协同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通过系列创新举措,系统性破解企业在信用修复过程中面临的堵点、难点问题,助力企业重塑良好信用、健康发展。
海口将以服务经营主体为导向,通过开展信用修复专项活动,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畅通信用修复渠道。《方案》主要面向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行政处罚公示信息等,已纠正失信行为或应在处罚机关和信用修复指导部门的指导下尽快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各类经营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
对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市场主体,海口将主动提供信用修复提醒与全程指导服务。在市场监管领域,对仅受到通报批评或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3个月后,主动停止公示。对于已经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其相关列入信息将不再予以公示。在综合行政执法及其他领域,各处罚机关需根据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轻微处罚清单,并探索参照市场监管领域的公示管理方式。
为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海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为申请信用修复的企业提供“一站式”指导服务,并对遇到特殊困难的企业实施“一企一策”的精准帮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