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8月7日讯(记者 谭琦 实习生 徐梦嘉)海南明确了两类海域使用金征收优惠政策。在风电场确权范围内;在风电场四至范围内(即风电场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边界内)、确权范围外开放式养殖用海的,可享受海域使用金征收优惠政策。
《海十条》明确了两类海域使用金征收优惠政策,第一类是风电场确权范围内,采用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的开放式养殖用海,按照网箱实际占用海域计算用海面积,且按开放式养殖用海标准减半计征海域使用金;第二类是在风电场四至范围内、确权范围外的开放式养殖用海,按照网箱实际占用海域计算用海面积,按开放式养殖用海标准计征海域使用金。
据介绍,此次出台优惠政策中,不仅对海上风电场确权范围内以及周边的开放式养殖用海按照网箱实际占用海域计算用海面积,减少计算间隔区的面积,而且在此基础上对风电场确权范围内的开放式养殖用海应缴海域使用金减半征收。